鐵礦石資源稅改方案近期上報 提振作用或有限
據(jù)《財經國家周刊》報道,由財政部牽頭、工信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參與起草的鐵礦石資源稅改革方案,已進入最后階段,或于近期上報國務院并有望在年內實施。
《財經國家周刊》3月9日報道稱,這將是中國第三次大范圍推進資源稅改革,前兩次分別是2011年11月和2014年12月,針對油氣和煤炭進行的資源稅改。目前對于資源稅的改革,已達成了一個基本共識,即對價格波動比較大的礦產資源,改成從價定額征收,并且在資源品價格走低的時候,推出改革。
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稅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張學誕表示,其研究團隊正在針對中國第二大鐵礦石來源地四川攀枝花地區(qū)的釩鐵礦進行資源稅改革的模擬測算。
該研究的方法是將目前從量計征的資源稅稅率取一個多年平均值,以此作為當下從價計征的稅率。初步得出的結論是,企業(yè)的平均稅負在改革前后沒有太大變化。也就是說,在資源品價格低位時,稅率的平移會使企業(yè)實際繳稅額減少,一旦價格上漲,稅額將隨之增加。
但鐵礦石資源稅改革能否挽救中國礦山,增加國產礦的需求?中國證券網(wǎng)援引齊魯證券首席分析師篤慧表示,鐵礦石資源稅對于礦山降低成本有一定作用,但對于礦山利潤提升和需求提升而言作用甚微。一方面國產礦的品位相比進口礦而言差距較大,即使成本降低,需求上替代可能性較小。另一方面,他認為,國產礦成本多是邊際成本,即使資源稅導致成本下降,也會通過礦價的下跌讓利出去,礦山的利潤難以真正提升。
截至3月9日,普氏62%礦石指數(shù)已經跌破60美金至58美金,更有消息顯示國外三大礦山的產量增量將達到1.2億噸,大大超過之前預期的0.9億噸,而國內GDP今年增速定調僅在7%,供需矛盾可見一斑,國產礦后期價格和需求仍不容樂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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